Tuesday, March 27, 2007

亞拿尼亞、撒非喇「夫婦系列之九」

張大眼睛(使徒行傳4:32-5:11[i]


初代耶路撒冷的教會正在經歷一段不可置信的持續成長時期。新信徒加入了教會,團契生活很棒,教會也漸漸成長茁壯起來。然而,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很美好,不是所有的動機都很令人欽佩,也不是每個在教會的人都得救信了主。不久以後,偽君子、模仿者和騙子都成為教會的團友,但卻不是基督的肢體。要分辨出麥田中的野碗豆、綿羊群中的山羊並非絕不可能,但卻很難辦到。就在教會首次獲得她的名稱之前(11節),一件非比尋常、又可悲、不幸的事件就在教會中發生了。金錢揭露了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夫婦醜陋的一面,他們不折不扣得玩起偽裝及角色扮演的遊戲,也徹徹底底引起一場災難。他們以為他們的秘密是安全的,他們應該會被讚揚,並且不會有人發現他們的祕密。

一對夫婦怎麼會如此的自我中心,又如此自欺欺人,並且在經過了多年婚姻以後都不自知呢?兩人怎麼會錯到這種地步呢?為什麼誠實對於一個家庭及神的家而言,是這麼重要?

擇偶謹慎能使雙方得益
5:1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2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5:1-2)

好人常被壞的姻緣對象所吸引之說法,自有它的道理。有些善良的人很容易被吸毒者、濫用者、流氓、賭徒、花花公子、酒吧客、流浪漢、墮落者和罪犯所吸引。這些求婚者有些是「高維修」的傢伙,有些是無賴,有些是流浪漢。要使這些惡棍改過遷善其實是既浪漫又理想化的一件事,但卻不切實際,甚至會使人崩潰。

丈夫和妻子選擇彼此,是為著自己或雙方都好,不是要損害或降低自己。亞拿尼亞與撒非喇便說明了麻煩加倍、瞎子領瞎子,和兩個傻子亂闖的故事。事實上,他們的結合帶了不利的關係;他們很糟糕,彼此都互相毒害;他們不適合在一起。婚姻沒有為他們帶出雙方最佳的一面,而是引出了彼此最糟的一面。他們十足的醜陋、令人無法容忍、也膚淺至極。他們沒有鼓勵對方往高處走,卻彼此拆毀地走到新低點。他們沒有帶出雙方最好和最美的一面,反而是引起大家缺點和最糟的一面。

好萊塢願意影迷相信愛情是盲目的,但是在戀愛和婚姻中,檢查相互的品格比選擇他的魅力來得更重要;選擇彼此的誠實比智力還重要,看清彼此的道德水平和家庭教育比看重社交聲譽或財務能力還重要。你不必跟一個完美的人結婚,但是你一定要和一個有操守的人結婚。你無法找到沒有缺點的配偶,但是你要清楚他的為人是否誠實、可靠、勤奮,是否是一個不欺騙耍詭詐的人。挑選一位值得信賴和誠實的人,遠比找到一個有才華的人更至關重要。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代表那種無視於對方缺點的夫妻。倆位都是彼此的副本,半斤八兩,如出一轍。兩個都是說謊或作假見證也不會覺得羞愧的人。說謊是他們生活的一部份,也是他們的生活方式。廣東人說他們說謊如「吃生菜一樣」。他們的眼不眨、心不跳,也臉不紅。他們不認為說謊是嚴重的問題,或者會有什麼後患,或者會自食其果。他們的問題不在於奉獻的數目或能力,而在於他們奉獻的態度和心意。奉獻的關鍵是:「所獻的禮物是能否代表你自己?」、「是否是出於尊敬?」以及「你是否有所保留?」

「suneido」這個字可以用來描述撒非喇所演的角色,這字是出於二個希臘字「sun/sum」(一起)和「eido」(知道)。她是圈內人,一個見多識廣的妻子,曉得事情細節,而且詭計多端。沒有什麽能够瞞的住她,她沒有不知道的事,是一個不必猜測先生的人。她不能哭泣說:「我被冤枉的」、「不可以怪我」或「我是無辜的。」她是睜大眼睛進入婚姻,而婚後緊閉雙眼的人。

改變配偶能令雙方成長
5:3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4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 神了。」5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6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徒5:3-6)

配偶有責任告訴對方他們不喜歡聽到的東西,不是要發洩不滿,而是要改進婚姻。當然,這必須以正面的態度、動機和合適的情況為前提。我的妻子自稱是我「現實的鏡子」,意思是她給我正確的回饋。有些意見我認為囉囉唆唆,有些很無聊,有些是女人的談論,但是她是我最厲害的評論家、最好的判斷者、和最貼身的觀察員。有些事情實在是忠言逆耳,但我們也都認同我們常說的一句話:「我不囉唆你,囉唆誰呢?」

彼得公正地指責亞拿尼亞奉獻的態度。第4節的「作主」在希臘文是「exousia」,在《新約聖經》共出現103次,一般翻譯為「權柄」,經常是用在耶穌與門徒的「權柄」。這個字另有四次譯作其他的意思,分別是一次的「管轄」「jurisdiction」(路23:7),一次的「自由」「freedom/liberty」(林前8:9),以及出現兩次的“right”,希伯來書13:10和合本漏譯,新譯本譯作「權利」,啟示錄22:14和合本譯作「權柄」,新譯本譯作「權」。

奉獻是必須的,但是基督徒還是有「權柄」或「管轄權」決定給或不給。他們有自由多奉獻、少奉獻或不奉獻。不像異教的膜拜儀式那樣,教會會友不需要簽字或發誓要給十分之一的奉獻。沒有人拿槍指著會友的頭,也沒有人會拍攝那些拒絕奉獻者的照片,教會也沒有監視錄影帶來看你是否奉獻,並且奉獻袋也不會因為奉獻太少而發出警告聲。甚至,聰明的牧師也絕不會探聽會友的奉獻。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很久以來都不互相提醒對方要遠離不恰當的事情,也很久未彼此鼓勵要做正確的事,因此他們成了大騙子。希臘文動詞「放」(2節)描述亞拿尼亞很可悲地模仿別人正確的行為,把錢放在使徒的腳前,她的行動完全沒有熱情,也沒有獻上的心意。這動詞曾分別出現在使徒行傳4:35和4:37:之前,「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接著,「巴拿巴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亞拿尼亞雖有類似的行動,卻沒有正確的心態。她所陳述的部分值得接受,但比例卻不令人滿意;樣子看起來正確,但是細節卻不對;總數值得贊賞,但說是全部分享則過於誇大。

亞拿尼亞自己羞愧地仆倒在使徒的腳前,展現出自己虛假的奉獻,也因他所撒的大謊言而引起轟動。教會宣佈要收奉獻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他所報的帳是錯的。希臘文「心」這個字,在第3和第4節中重覆出現,指出他的企圖不正,而且他的動作更是有預謀的。

糾正配偶以免雙方絆跌
5:7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8彼得對他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他說:「就是這些。」9彼得說:「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10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他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11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徒5:7-11)

遮掩人的不誠實實在是一種沉重的代價,也帶來無盡的情緒傷害。無辜的人很容易會被惡意者拖入陷阱或騙局,他們心裏常會有罪惡感,同時又在意當事人的所做所為。

當然,撒非喇絕不是無辜者,但是讀者到如今還不知她到底是同謀者還是受害者。她有可能趁機與丈夫一起策劃,或者她根本沒有加入此陰謀。她是否知道?她是否捲入此事件?撒非喇有機會澄清自己的立場,或改寫整個故事,但是她堅持自己的觀點和說法。她不說:「是的」或「可能」。合和本將她的答覆譯作:「就是這些」,表達不出希臘文「tosoutos」,亦即「大」或「多」的意思。耶穌曾在四種場合上使用這個字:(1)兩次讚揚百夫長的「『大』的信心」(太8:10;路7:9);(2)一次浪子的哥哥抗議他的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路15:29)和(3)最後,耶穌回答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約14:9)

撒非喇堅持說:「是的,不錯,是這麼多!」她的回答如漁夫的誇張:「那條溜走的魚真的是那麼大!」她的答案足以讓彼得有如此的反應:「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同心」的希臘字「sumphoneo」是由兩個字組成的:「sum」即「一起」的意思,和「phoneo」即「發音」的意思。彼得正在責備她:「你為什麼如同鸚鵡一樣,沒有自己的意見,總是同聲同氣呢?你為什麼能同意這計畫呢?」撒非喇到最後一秒仍可以改變她的答案,或表達自己的悔意,但是縱然結果是不堪設想,她仍選擇做丈夫的同謀,支持丈夫的描述與謊言。

彼得緊接著就控告撒非喇同心試探主的靈,而不是試探教會的領袖。當我們在教會有自大表現的時候,我們正在對神說謊,而不是對教會的牧師或會友說謊。欺騙人已經是個永遠解釋不完的錯,但是褻瀆聖靈是永不得赦免的罪。

結語:鍾馬田博士(Martin Lloyd-Jones)說:「人經常到教會是為要獲得某些甜頭,使他們能感覺好一些。」沒有任何事物能逃脫神的慧眼。你的奉獻是生活的見證,或只是自誇的表現?你是否是一個真理的聆聽者、實踐者,或只是仰慕者?有人說:「每個成功男人的背後,都有一個成功的妻子。」然而,最佳的婚姻忠告乃是以愛心說誠實話。配偶是另一位的良心,而不是同謀。一個好的配偶在某些方面要同時當「好警察」和「壞警察」的角色;一個好配偶要懂得稱讚對方的優點,也要懂得在對方犯錯時及時提醒。最後,你的奉獻是在神面前誠心的表現,還是指責你的證據?

[i] 本篇由管俊英整理。

英文版本:http://e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5/ananias-and-sapphira.html
奇異姻典: http://blog.yahoo.com/_F7KVJBYWOK2XKUPNTCO65KXVUM/articles/208551





1 Comments:

At 2:06 AM , Blogger Tyson Chang said...

Thank you for your analysis.

If you read the Bible carefully, you'll find that Acts 5:1-3 DID NOT MENTION that Ananias lied that he gave all the money he received from selling his land.

It was Peter who accused Ananias of "lying to the Holy Spirit".

For the wife, Sapphira, it was very clear that she lied by telling Peter "Yes. that is the price."(Acts 5:8)

why did the Bible skip the narration of Ananias' action of lying? The omission created doubts about Ananais' sins and his punishment by death.

Can you analyze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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