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07

榮耀的王 (詩 24)「奇妙的神系列之五」

榮耀的王 (詩篇 24:7-10)
作者:葉福成
整理:顏明誠

有一個基督教學校的老師,問她五年級的學生說:你們從電視廣告上,看到什麼與神有關的嗎?以下是孩子們整理出來的答案,他們說:
神有如「拜耳的阿斯匹林」(BAYER ASPIRIN)...祂會行神蹟。
神有如「福特」(FORD) ...他往往有更好的想法。
神有如「可口可樂」(COKE) ...他是真的。
神有如「賀冠的卡片」(HALLMARK CARDS)...祂會送出最好的來關心別人。
神有如「汰漬洗衣精」(TIDE) ...他會把別人留下的污穢弄乾淨。
神有如「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他把好東西帶到人的生活裡。
神有如「西爾斯百貨公司」(SEARS)...他有所有的必需品。
神有如「我可舒適胃藥」(ALKA-SELTZER)...你試過就會喜歡。
神有如「思高牌膠帶」(SCOTCH TAPE)...你不能夠看見他,但是你知道他的存在。
神有如「達美航空」(DELTA)... 當你準備好時,他也準備好了。
神有如「全州保險」(ALLSTATE)...你在他的手中就安心。
神有如「VO-5 」髮型噴霧 ...他在任何天氣都能幫你定型。
http://bitsandpieces.blogstream.com/v1/pid/42398_What-is-God-Like.html

希伯來文的「榮耀」,很多時候是用在神的身上,雖然它也是一個很普通的字,有時也描述地上的事情。「榮耀」的希伯來字「kabod」用來形容亞倫的華美聖衣 (出 28:2),形容大衛的王國 (代上17:18,29:28);或形容約沙法 (代下 17:5)、希西家 (代 下32:27)、和外邦王像亞哈隨魯 (斯 1:4),和摩押 (賽 16:14)。這個字也用來形容國家的榮美,像以色列國 (賽 17:3)和利巴嫩國 (賽 35:2)。形容人榮耀的字,也用來形容神的榮耀。但是神的榮耀跟人的榮耀不同,到底神的榮耀是甚麼?神的榮耀和人的榮耀怎麼個不同呢?
神是尊貴的,祂的榮耀不能分享24:7 眾城門哪、你們要抬起頭來.永久的門戶、你們要被舉起.那榮耀的王將要進來。(詩24:7)

倪托聲是中國教會歷史中最有爭議性的人物之一,他在所創辦的教會的影響、權力、和控制,都大到一個不正常和不健康的地步。他的姪子陳終道,也就是倪托聲姊姊的兒子,在他所寫的 ”我的舅舅倪托聲”這本書上,講到他和教會這羣人的一些經歷。他說:在 1948 年從神學院畢業後,本想加入「小群」教會,因為他很喜歡讀舅舅寫的書,也很喜歡他所寫的雜誌和單章。可是後來跟他們接觸後,他便決定不去了。

陳終道牧師解釋為什麼他最後不加入「小群」教會的原因。他說:「當我於一九四八年回到福州時,最令我失望的是,我雖覺得他們當中有些人實在是敬拜神,但也有好些人卻在那裡「敬拜」他們的偶像。我們可以常常聽到「倪弟兄說」,而不是神說。似乎「倪弟兄說」比「聖經說」更有權威。

陳牧師繼續說:如果我要把所有聽到關於倪弟兄的那些「神化的故事」都寫出來,這些小冊子立刻可以變成一本巨著。但感謝神,我把那些聽到的故事都忘掉了,因為它實在是令人倒胃口。(我的舅舅倪托聲50頁,宣道書局出版)

神最獨特的屬性之一是祂的「榮耀」,「榮耀」這個字比「神聖」的字更為特出。「榮耀」在聖經裡,是少數屬於描述神的用字之一。在地上,皇帝被稱為「皇帝陛下」(Your Majesty),在天主教會裡,教皇被稱為「神聖的」(Your Holiness),主教被稱為「閣下」(Your Grace),紅衣主教被稱為「殿下」(Your Eminence),以及法庭的法官被稱為「法官大人」(Your Honor)。然而,沒有人自稱為「榮耀的」(Your Glory),為甚麼?

聖經告訴我們,人並不能分享神的榮耀,人若有榮耀,是來自神的給予或賞賜 (代上29:12,詩 3:3)。人是神榮耀的受益者,但惟獨神是榮耀的給予者。我們享受豐盛的生命,並各樣的好處,但是我們卻忘記神是一切豐盛的來源。聖經記載許多人隨便使用「榮耀」這個字,忘了只有神的名才是榮耀的,是聖潔的,是值得稱頌的(尼 9:5,詩 66:2,72:19,145:21)。

我們的神,不只是榮耀和值得稱頌的,而且他更是榮耀的王。事實上,從我的研究裡,發覺神只同意和接受幾個王的名稱。「王」這個希伯來字雖然出現了 2523 次,但這不是神通常使用的;因為在古代舊約的環境裡,「王」這個字的意義,受到很多的限制。「王」通常用在本地的領導人,國家領袖,或外邦帝王的身上。可是我們所敬拜的王,不是一個地上或屬世的的王,而是有永遠榮耀的君王。

事實上,在舊約的歷史書中,從來沒有使用過「王」這個字來稱呼我們的神。直到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去,猶太王國不再存在以後,才使用這個字。真的,神從來沒有在亞伯拉罕,摩西,或撒母兒的時代的被稱為「王」。「王」這個稱呼,是從大衛稱王以後才開始使用。很諷刺的是,神後來稱自己是雅各的王 ( 賽 41:21),稱自己是以色列的王 ( 賽 44:6),和萬國的王(耶 10:7),為了凸顯祂才是真正的君王。以色列的王和其他的王,都只不過是暫時的,甚至會遭廢除。

可是,在詩歌文學裡,尊稱神為「王」是有意義的,特別從詩篇開始,歡呼神為「王」的,有20 次之多,但它的意義不是狹窄的,像地方王的觀念那樣。在舊約裡,神最喜歡的稱呼乃是「榮耀的王」,在詩篇24篇裡用了五次。總共出現「榮耀的王」的稱呼,有四分之一在詩篇(詩 24:7,8,9,10,10)。神稱為「王」是和祂的屬性有關;祂啟示祂自己,也要人知道如何去認識祂。神拒絕做任何村莊、城市、或國家的王。地上的王不是邪惡、軟弱,就是毫無價值。若王的稱號和任何國家有關連,那就沒有意義,而且是遺憾和錯誤的。

最令人吃驚的是,神拒絕做祂心愛的以色列國和猶大國的王,直到他們不再有國家的時候。舊約中稱神為王的記載,大部分是在詩篇裡。在詩篇中,祂有一次被稱為「王」(詩145:1),「這王」(詩98:6),「大君王」 (詩 48:2),「他們的王」(詩 149:2),「永遠的王」(詩29:10),「永永遠遠的王」(詩10:16),「全地的王」(詩 47:7),「全地的大君王」(Ps 47:2),或「超乎萬神之上之大王」(詩 95:3);有兩次提到「我們的王」(詩 47:6,89:18);有四次提到「榮耀的王」 (詩24:7,8,9,10),以及有六 次提到更親切的「我的王」(詩 2:6,5:2,44:4,68:24,74:12,84:3)。值得一提的是,「我的王」的「我的」,在強調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在「新約」時,耶穌接受「猶太人的王」(太 27:11) 這稱號,是因為這名號是指著民族說的,而不是指國家;國家是指它的政府、地域、和政治制度。
神是全能的,祂的榮耀不能限止24:8 榮耀的王是誰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華、在戰場上有能的耶和華。(詩24:8)

當美式足球員邁克‧科林 (Mike Kollin) 從奧班 (Aubum)大學畢業時,他過去的球隊教練,沙葛‧約旦 (Shug Jordan)先生,問他是否可以幫他招募一些年輕的球員。邁克說:「沒問題,教練。但你要找的是什麼樣的球員呢?」教練說:「邁克,你知道有的球員,你把他打倒在地上,他就倒地不起了?」邁克說:「那我們就不要他了,是嗎,教練?」「不錯,答對啦。還有些球員,你推倒他在地上,他又爬起來,但是你再推倒他,他就不再起來了。」邁克回答說:「這個我們也不要了,對嗎,教練?」教練回答說:「對的,這種人我們也不要。可是邁克,有些人,你推倒他在地上,他很快就起來。你再推倒他,他又起來。再推,他又再起來。不管你怎麼推倒他,他都很快地爬起來。」於是邁克說:「那就是我們所要的人,不是嗎,教練?」教練卻回答說:「那也不是我們所要的人。我要你找的,是不斷把人推倒在地上的那個人,那個就是我們想要的人!」(出自James S. Hewett, Illustrations Unlimited p. 466, Tyndale).

要知道什麼是榮耀的王,我們必須先體會祂的能力有多大。若說我們的主是「有能力」的,究竟這「有能力」是什麼意思呢?祂是否像咖啡那樣讓人有提神的能力?或是像吃了特效藥,讓人覺得有藥到病除的能力?還是祂像公牛一樣的強壯,像參孫或赫拉克里斯那樣的有能力呢?

一提到能力,沒有比在戰場上作戰的耶和華更強的。「榮耀」的希伯來字「kabod」,在舊約聖經大約出現了 200 次。「kabod」的意思是指一件東西的重量或東西的數量,但這個字不單是指「重量」,還包括一件東西的「豐滿」,「優質」和「配的」的意思。我們的主不但厚重,而且是完全的豐滿;祂還有百分之百的實力。在新約中,基督的榮耀和受造物的榮耀之間的差別,乃在於他的榮耀是永恒 (彼前 5:10)和偉大的 (太 24:30);而其他的榮耀只是「榮耀」而已。祂的榮耀是不改變的、不衰殘的、無窮盡的、永恒的,並且是沒有止境的。

「有力」和「有能」是兩個普通的字,但這兩個普通字放在一起,「有能有力」就只有用在形容「榮耀的王」。「有力」的這個字,不是通常在希伯來聖經出現92 次的「力量」那個字。「有力」的這個字在希伯來聖經只出現兩次 (詩 24:8,賽 43:17),它的意思不只是有力,而且是很有勢力,是形容軍隊有勢力。它的字根有壓制 (士 6:2) 的意思 ,或得勝 (士 3:10,詩 9 : 19,但11:12) 的意思。神不但是強有力,祂也是不能阻止、無法控制、和從不休息的神。祂出現如一人軍隊、一個遊騎兵,或到處遊行的武士。祂可以將任何阻擋祂的個個擊破,並且他還可以一手將他擊敗。他像一個掃蕩的機器,一人就可以勝任。

更有甚者,神的榮耀意味著,他是的的確確會實現祂所說和所想的事,而且還要成就更多。神不僅是個競賽者,他還是個征服者;神不僅是個摔跤者,他還是個勝利者;神不僅是個參賽者、挑戰者、和競爭者;他還是個冠軍者、審判者、和成就者。

當然,如果不是在戰場上「有力」的話,「有力」不是真的「有力」。「大能」這個字,使人回想到以前戰士和得勝者得來的榮耀 (詩 19:5)。得勝的天使是「大能」的天使 (詩 103:20)。電影裡的獅子王是「大能」的,因為沒有什麼可以讓牠退卻 (箴 30:30)。
神是獨一的,他的榮耀不能超越
24:9 眾城門哪、你們要抬起頭來.永久的門戶、你們要把頭抬起.那榮耀的王將要進來。24:10 榮耀的王是誰呢.萬軍之耶和華、他是榮耀的王。〔細拉〕(詩24:9-10)

他是榮耀的王,也稱為全能的神,也有的譯本是翻成萬軍的耶和華。「萬軍的耶和華」是什麼意思呢?特別是「萬軍」這個字又是甚麼意思呢?這個字是指天上眾星之主(申 4:19, 詩 33:6, 賽 34:4),和天上眾天使之主(詩 103: 20-21)。

根據維基百科 (Wikipedia) 的說法,天文學家數算星球的方式,是按照它們的溫度,大小,年齡,位置,和它們的伴隨星來算。太空人們則估計,光是在我們的銀河系就有三千億個星球,而光是這個宇宙,就至少有7乘以10的22次方個星球。那是 7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就是7的後面跟著22個0那麼多的星球),或者是二千三百億倍多於我們銀河的星。太陽是最近地球的最大的星球。星球的大小分佈很廣,從微小的中子星 (死星,它們比一個城市還小),直到超級巨星像北極星和獵戶星座的一等星,它們的直徑比太陽大 1000 倍 - 大約有十六億公里長。

奇妙的是,天上這麼多眾星的主人是單數的「萬軍之耶和華」,而這個「萬軍」也就是眾星,當然是複數的。

神複數名稱的用法有250次稱做「萬軍之耶和華」,有3次用較短的名稱「萬軍之神」(詩 80:7,80:14,摩 5:27),有超過30次用較長的名稱「萬軍之神耶和華」或「耶和華萬軍之神」(撒下 5:10,詩 59:5,69:6,80:4,80:19,賽 3:15,10 : 23,10 : 24,22:5,22:12,22:14,28:22,耶 2:19,5 : 14,15:16,35:17,38:17,44:7,46:10,46:10,49:5,50:25,50:31,何 12:5,摩 4:13,5:14,5:15,5:16,6:8,6:14, 9:5),還有1次那最長的名稱,就是「主耶和華萬軍之神」( 摩 3:13)

讓我驚訝的是,以色列人在歷史上越被欺壓,「萬軍之耶和華」就越發對他們說話,也為他們說話。「萬軍之耶和華」的稱頌和讚美雖常出現在詩篇中,但「萬軍之耶和華」並不是在詩篇中最突出的用語。我們知道「詩篇」是寫在以色列人被擄前,而且是在大衛王國最興旺的時候。「萬軍之耶和華」的用語,在整個150篇的詩篇中,也只出現過15次之多。「萬軍之耶和華」的這稱號,反而是在被擄以及被擄歸回之後,最多被先知們用來安慰受苦難的百姓。以賽亞使用「萬軍之耶和華」 有64 次之多,以後的撒迦利亞使用了53 次, 而瑪拉基書雖只有短短的四章,也使用了24 次,就是更短只有兩章的哈該書,也使用了14 次。 從先知書一章一章的來看,被擄歸回後的先知哈該,反而在比例上用了比被擄前和詩篇更多這樣的稱號。因此,我們可以說「萬軍之耶和華」,不是用在詩篇中的平靜時,或是用在被擄風暴中的平靜時。「萬軍之耶和華」,反而是用在被擄歸回的平靜中,神對百姓說話最常出現的稱號。

結語:威斯敏斯特信條說:人生最終的目的就是要榮耀神和永遠享受祂!哥林多前書 10:31 也說:「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問題不在你瞭解神的榮耀有多少,而是在祂是否為你而來?福音書上記載說,只有一次大有能力、大有榮耀的日子要來臨 –那就是人子要駕雲降臨 (太 24:30,可 13:26,路21:27),並宣稱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前 6:15,啟19:16)。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大有能力和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 太 24:30) 那時候。當人子在他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他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地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把綿羊和山羊分開來一般 (太 25: 31-32),並且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太 16:27)。那時,我們必要見到神永遠的榮耀 (羅 11:36,16 : 27,加 1:5,弗3:21,腓 4:20,提前 1:17,來 13:21,彼前4:11,5 : 11,彼後 3:18,啟1:6)。耶穌說:「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可 8:38)

英文版本:http://epreaching.blogspot.com/2006/11/god-of-wonders-pt-5.html

1 Comments:

At 5:03 PM ,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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