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11, 2008

無國界英雄 (路 10)「危機與選擇系列之九」

無國界英雄 (路加福音10:25-37)
作者:葉福成 整理:沈穎慧
幾年前,一輛開在我前面的卡車以兇猛地咆嘯聲即將轉入高速公路。開那輛大卡車的司機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他駛盡了引擎,轉大音響。那年輕伙子戴著黑眼鏡,穿著黑上衣,讓人一看就會把他與歹徒聯想在一起。我對他的外表不但沒好印象,反而只有討厭,輕視和諷刺。

那人在轉入高速公路的入口時,不但沒有減慢速度,反而繼續以原速行駛。他的匆忙讓我想到他不但會危害自己的生命,還會害到別人。沒想到出我意料之外,他竟然調頭、回轉將他的車停在路旁,沒有駛上高速公路。那人不等自己的車完全停下就跳下車。太危險了!看到這位穿著短褲又紋身的大體格年輕人的動作,我懷著不滿的神色。

接著我看見那人跑向一輛冒著煙停在路邊的汽車。我錯怪好人啦!在那汽車旁邊有個需要幫助的女人,原來那年輕人不是一個危險人物,不是一個討厭的傢伙,而是一名好撒瑪利亞人,是一名援救無助人的英雄。
在路加福音10 章中,耶穌對一個自作聰明又挑戰他的教導的人說了這個故事。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是一段極度危險的冒險路程。根據李斐德 (Walter Liefeld),那 17 英里彎曲,寂寞的路上是強盜很容易隱藏、出沒的地方 (Expositor’s Commentary, Vol. 8 pg. 943)。寓言中的旅客是一個容易讓強盜盯上的對象。他獨自旅行,被強盜(而不是竊賊)暗算,偷襲和打劫。竊賊會在晚上行動,但是強盜在光天化日之下出擊。這些強盜是一群有嚴密的組織,設備和默契合作的歹徒和犯人,制服毫無提防的旅客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容易的。

什麼樣的人是一名英雄?英雄是一個看見鄰居或陌生人的需要便付出力量的人。英雄雖是普通人卻盡其所能的展現出非凡的熱情、憐憫心和仁慈心。

英雄對所發生的事不會閉著眼睛
10: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10: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10: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10: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10: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路 10:25-30)

「奔騰年代」(Seabiscuit) 這部電影,演出一匹在二十世紀時最受人注目的賽馬及牠的職業騎師 (由電影「蜘蛛人」的男主角杜比麥奎爾飾演) 的故事。故事的背後描述一個更有意思的情節。當一個富翁決定投資賽馬業時,他必須為他的馬找一位適合的馴馬師。他在偶然的機會裡碰見了一位有點古怪,有些年紀但卻有技能,又親切的馴馬師,雖然這位年長的馴馬師過去曾失去了許多去訓練賽馬的機會。

當馬主查爾斯霍華德 (Charles Howard) 第一次遇見到他未來的馴馬師湯瑪斯.史密斯(Tom Smith) 時,他看到這位愛馬的人正在照顧一匹受了傷的馬,這匹馬已過了牠的輝煌時期,不再參加比賽了。不像其他的馴馬師,他沒有倉房或馬房甚至沒有自己的家,他跟那匹其他馬主想殺掉的老賽馬住在樹叢裡,露天過夜。

那精明又好奇的商人在一次午夜拜訪馴馬師時問他為什麼要浪費時間來照顧那匹沒人要又半殘廢的馬。霍華德問他:「你的馬會好嗎?」馴馬師回答:「已經有好了一點」。馬主又問了最想知道的事:「牠還會賽跑嗎?」馴馬師承認:「不會。這匹不會。」好奇的馬主又問:「那你為什麼還照顧牠呢?」史密斯回答:「因為我可以照顧牠。每匹馬都有牠的用處。牠可能是一匹拉馬車的馬或是一匹小孩子的寵馬。在加上牠還好看。你不會因為這個人只受了一點傷就把他的生命給扔掉吧。」馴馬師坦率的答覆贏取了馬主決定選他的心。

這在路上受害昏迷的不是一件「物品」,而是一個「人」;不是一個動物的屍體,而是一個「活人」,對路過的撒瑪利亞人來說這個受害者雖是個陌生人,但是對某些人來說卻是「親人」、「家屬」。那難看到幾乎沒有生氣的身體已經不能明確地反映出這個人的尊嚴。強暴的毆打已經剝奪了他的人性。強盜剝去了他的衣服 (30節) ,可能也把他身上所有的一切,包括錢和驢子都搶走了。「剝去」這個動詞另外一次出現在四福音中是用在另一個人的身上 ─ 耶穌基督 (太 27:28,31;可 15:20)。那個受害者不預期地同時經歷到彌賽亞和保羅所遭遇的痛苦 ─ 他不但像耶穌被巡撫的兵「剝去」衣服那樣 (太 27:28,31,可 15:20) 還像保羅一樣的被「打」 (徒16:23,33,林後 6:5)。

這個人所受的「打」在別處經文裡被翻譯成「擊打」( 路12:48),「鞭打」(徒16:23),「傷」(徒16:33),「打」(林後 6:5),「被鞭打」(林後 11:23) 和「抽打」(林後 11:24) 。這個字可以單數或複數用;在這情形下,這位旅客很不幸地遭受不僅一個而是多個強盜不斷的向他的頭部,身體到處的擊打、毆打,使他無法忍受也站不起來。強盜打到他不省人事,失去知覺,他的樣子慘到連自己的母親都認不出的地步。這是要讓那人無法求救,也是要警告他不要作愚蠢的事,不要懷著想報警察的想法。

第30節說這人已經是在半死的狀態,原文字的「hemi-thanes」是由「hemi半」(參hemisphere半球) 和「thanatos死」造成的字。這人幾乎連舉一指,眨一眼或動一下都不能。他躺在地上不能動,無助又沒有朋友。經文裡的描述不是說他還勉強活著,而是強調他已是半死了。因此每個路過的旅客只要是看到這個漸漸陷入昏迷,似乎快要半身不髓的人,更別說他無法防備氣候的轉變,遊蕩的動物或更多的暴力行為,就有責任幫助這人或是幫他求救。

英雄對所發生的事不會背道而馳
10: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10: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路 10:31-32)

社會心理學家萊丹和達利 (Latané and Darley) 曾經做了一個實驗,要觀察當某人落入危急情況下時,在場圍觀的人數如何影響這些圍觀者對此人表現出的反應。他們發現,當愈多人在場圍觀的時候,這些人伸手援助的動機就愈薄弱,這兩位心理學家將這種現象稱為「旁觀者效應」。

在實際的實驗中,當只有一個人在場看到有人求助或聽到有人哽咽的聲音時,85%的人會馬上衝出去幫助。但是當他們知道除了他們之外還有另一個人在場時,這個相助機會比例則降到 65%。當旁觀者知道另外還有五個人在場時,願意馬上衝去援助的比例降到只有31%。
http://changingminds.org/explanations/theories/bystander_effect.htm

中國人有俗語說,「三個和尚沒水喝」。也有句話說,「兩個牧羊人看守的時候,羊就被偷了。」

這祭司和利未人代表著法律權威 ─ 他們雖然敬虔又重視道德修養,但是他們也是現實主義者,是懂得世途險惡的老手。他們從遠處就可以嗅到及將會出現的道德困局,他們對於跟聖經內容有關的爭論或任何令人困擾的矛盾都很敏感。所以他們必須不斷動腦筋,研究各種局勢裡的漏洞,考慮他們所擔負的責任和提防他們所付出的代價。律法不是盲目不顧及人的需要,而是執行律法的體制裡卻有破綻。每個人都能對一篇經文提出第二種解釋,每個人都能在其專業崗位上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彈性度。每個人也都以矛盾、灰色含糊的地帶為自己的立場作辯解。該祭司和利未人知道如何扭轉律法的字句。沒有任何細節或是非對錯能難倒他們來提出個人的正反立場。他們如同律法師 (25節) 非常有把握,有技巧的回應耶穌、提出問題來挑戰耶穌。這些強於辯論,精通修辭學,分析文字和詞語的律法師以這個一體兩面的問題向耶穌提出挑戰:「誰是我的鄰舍?」,鄰舍的定義是什麼!(29節)

當看見那陌生人昏倒在地上時,這律法家跟祭司和利未人的態度並沒有什麼差別。請留意祭司和利未人的動作在原文裡的描寫是相同的。他們「從那邊過去」,原文 antipareelthen是 (anti反 + parerchomai 去) 所組成的字。他們往相反的路走去 ─ 他們退後,轉身或儘快退後往反向走開;他們不是從左邊、右邊繞過或跨過那人。他們根本沒有靠近,過來看看、來瞭解那人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們根本就不願意被涉及在內。他們的行為是讓人不可想像,不合情理和出人意料的 ─這裡「走開過去了」的原文動詞 (31,32節) 是唯一出現在聖經中的一次。

那人雖然不幸,但是另外那兩個人的犧牲甚大。想到因碰到或接觸到屍體的就必須照禮節來潔淨自己就足以讓他們打消任何太調查的念頭。屍體在舊約時代被認為是不潔淨、是污損的。觸摸到死屍的人就必須按照規定把小母牛的骨頭、杉木桿、海索草和紅布一起燃燒後的灰燼撒在身上來潔淨自己 (民 19:6)。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才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民19:11-12) 。 難怪他們覺得太麻煩了!誰會想要再回耶路撒冷去潔淨自己,更何況他們才在潔淨自己之後離開耶路撒冷的 (30節)!

英雄對所發生的事不會麻木不仁
10: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10: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10:36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10: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 (路 10:33-37)

在2004 年 8 月 8 日那天,南加州橙縣的越南社團為過去一位陌生人對他們所做的慈悲義行舉行一個慶祝會。大概在二十年前, 1985 年 11 月 13 日,一艘載著九十六位越南難民渡過南海的船的引擎在航行中拋錨了。船上的人絕望地在大海上漂流。他們預料到強烈熱帶風暴即將來臨,在等候船隻來救的四天當中,他們看見1,2,3, 10,20,30, 40, 50艘船經過,卻沒有任何一艘船願意停下來幫助他們。

當第 51 艘船經過時,船上的人照常不停的揮手,大聲求救。那艘南韓的魚船往前航行了10 分鐘之後朝他們的方向轉來,救了他們。這艘「光明87號」船長全先生(Jeon) 已有十六年當船長的經驗,他正領著25 個水手,載著超過 350 噸的鮪魚從印度洋經過。當船長看見一群害怕,無助的難民在呼求時,便召集了水手。雖然在公司裡有反對難民的政策,但是他卻為了救人,願意承擔任何責任。水手們也表示願意支持他的做法。多年之後,那些被救的難民才得知這位船長的遭遇。他的公司知道這事就立刻將他解雇。他之後未能再找到一份船長的工作,只得依靠儲蓄和幫助朋友的生意來維持生活。

那十九年後,在2004 年 8 月 8 日那天,數百位越南人擁著小西貢去對他們的英雄表達他們報答、償還不盡的感恩。那位找到楊先生下落的難民說:「他有一顆最寬廣的心。若不是他的援救,我們不會有今天。我們早可能死在海上了。」這位已62歲的船長謝絕他的稱讚,說:「如果我不在那裡,其他的人也可能會做同樣的事。我當了二十五年的漁夫,抓了很多魚。然而在這25 年期間,是因神的恩典我們才能發現這些船人而且能夠援救他們。」(Los Angeles Times 8-9-04 “Fishing Captain Who Saved 96 Boat People in '85 Is Honored.”)

最後前去幫助那獨孤的受害者的乃是一位撒瑪利亞人。這比喻被稱為「好撒瑪利亞人」是有傳統上的因素。稱一位撒瑪利亞人為「好撒瑪利亞人」對猶太人來說是個諷刺和笑語。撒瑪利亞人是北國以色列在公元前722 年淪國被擄後剩下的猶太人與亞述何其他外邦的居民結婚生出的下一代子孫及後代。他們被其他的猶太人輕蔑因為他們不是純種的。那些有能幹,有才華、精英的猶太人在當時都已被擄到亞述國去了。

撒瑪利亞人同情那孤身的猶太人。那不動的人正在他要經過的路上,在他的面前。因此他承受不住那不舒服和要生病的感覺;看見那滿身是血和臭味的人就想要嘔吐。「動了慈心」的原文是「splagchnizomai」,是形容腸子的臑動或催促。一看到那人的情景就開始讓這撒瑪利亞人想拉肚子。他不能夠控制或止住他對那無助的陌生人所產生的憐憫和同情,正如「人有三急」,是他必須處理的事。

這位撒瑪利亞人所做的不是暗中逃跑,是向前過去,不是退後掉頭走開,而是往那個方向直走,並且將他的傷處都包裹好了。這裡的「包裹」的原文字「katadeo」是唯一出現在聖經裡的一次。「包裹」的意思不僅僅是「包」而且是「包紮」。他很小心的包紮那些傷處,免著紮得太緊或太鬆,並且確定那人已經不在流血。另外,他還用油和酒清洗那人的傷口。

撒瑪利亞人不只是憐憫、關心那人,他更加付出對那人的投入。雖然他無法一人應付一切,但是他盡量和盡力地幫忙那無助的人。他為那人的安危用盡了銀子並且答應旅店的店主下一趟經過時會將剩下的費用付清。這撒瑪利亞人竟然為一個輕蔑他的猶太人付上時間,金錢,和心力。

結論:有人說:「一個人不能解釋「何為鄰居?」;他只能演扮鄰居的角色。」羅賓遜 (Haddon Robinson) 說:「你的鄰居乃是任何你看到有需要的人,他的需要是你能供應的。」卜勒遜 (Bob Larson) 說:「鄰居乃是提倡─我所有的都是屬於神的,而神所有的是屬於我鄰居的,因為我的鄰居是屬於祂的。」給予幫助不是根據一個人的功勞大小來衡量,而是以對方的需要來衡量。這在乎的是你是誰,而不是對方是誰;在乎的是你擁有的,不是你缺乏的;是關於你能做什麼,不是別人應該做什麼。英雄一旦看到受害者所經歷真正的害怕就能夠戰勝自己裡面無形的畏懼。沒有良心,同情或勇氣的信心是軟弱和無益處的。

英文版本:http://epreaching.blogspot.com/2008/06/crisis-choice-pt-9.html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