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7, 2008

同負一軛的結合 (斯 9:1-15)「禱告系列之五」

同負一軛的結合 (以斯拉 9:1-15)
作者:葉福成
整理:陳智榮

這是一篇針對青年人、年輕專業人士和單身人士的信息。

當我準備這篇講章的那個星期,我確信屬神的人在約會和婚姻方面,實在存有弱點。星期一早上我在洛杉磯約好一個老朋友,以及他的五個好友,其中一個是非基督徒,一起共進午餐。這些信主的朋友在教會和團契中很活躍,甚至居於領導地位。

但是在那天的一個半小時交談中,他們討論著如何製造機會給某位弟兄和這位非基督徒的一位女性朋友見面和約會,而這位女性朋友也是非基督徒。他們滿有熱誠和興奮地討論,並將可能的活動建議給這兩位陌生人去參加,包括唱卡拉OK、滑雪和吃火鍋。

到了晚上,我忍不住寫了一封電子郵件給那些基督徒朋友,勸勉他們不要將一個基督徒(即使他不常去聚會)和一個非基督徒拉上約會或婚姻關係,並且說明我為何沒有在午餐時提出反對的原因。兩天後,當我肯定不會後悔我所寫的之後,我便寄出這封電子郵件:

「請重新考慮幫某個主內弟兄和一個非基督徒作媒人的事。第一,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不應該同負一軛 (林後 6:14)。第二,他過去跟非基督徒的約會已經使他遠離神,而絕不是更親近神。第三,我們應該集中精力為他能回到神面前來祈禱。我沒有在午餐時說出意見,是出於尊重非基督徒的朋友,因為他還沒有信主。」

感謝讚美神,我們沒有捲入一場電子郵件戰爭!

在婚姻上,要為信徒之間作媒人,而不是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作媒人,這個聖經原則是記載在哥林多後書6:14「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個原則可以追溯到申命記22:10中的農耕原則:「不可並用牛驢耕地。」在聖經的時代,一個農夫不會將一頭牛和一隻驢的頭和脖子並連在一起,去背擔子或耕田。這種混合與配對方式是行不通的,因為不僅是牛和驢不同類,更是因為牠們根本不同行、不合作,而且表現也不同。

當以色列人被擄後回國不久,新一代的人又舊態復發。他們跟外邦、不信及拜偶像的女人結婚,導致以色列人走上背離信仰的道路。祭司以斯拉不是反對跨種族或異族間的通婚,而是反對不同信仰的婚姻。令人驚訝的是,以色列人接受以斯拉的忠告和勸戒,並不反對或嘲笑他。為什麼有人會接受這麼不受歡迎的信息呢?他說了什麼話,感動了他們的心,使他們的心意改變了呢?

不要重複以前你被迫去忍受的9:3 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9:4 凡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裡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9:5 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 9:6 說、我的神阿、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9:7 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我們的罪惡甚重、因我們的罪孽、我們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殺害、擄掠、搶奪、臉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有位牧師在英格蘭的最高法院看見一個曾經作過賊的人,跪在一個判他入獄七年的法官旁邊。原來那出監獄的賊已經信主而成為一個教會同工。雖然法官和那位曾經作過賊的人跪在一起,但是他們好像沒有意識到對方的同在。

散會後,法官跟著牧師一起散步回家時,就問牧師:「你有否注意到今天早上誰跪在我旁邊一起守主餐?」牧師回答:「有,但是我不知道你也注意到了。」過了一段沉默的片刻後,法官說:「這真是一個恩典的神蹟。」牧師點頭贊成說:「是的,一個奇妙恩典的神蹟。」法官接著說:「但是你是在說誰呢?」牧師說:「當然是那個罪犯的得救囉。」法官說:「我不是在說他。我是想到我自己。」

牧師驚訝地回答:「你在說你自己?我不瞭解你在說什麼?」法官回答:「是的,當他出監獄時他就這樣直接信主而得救。他的過去就是一段犯罪的歷史,而當他認識耶穌是他的救主,他就知道他有救恩、希望和喜樂。並且他知道他多麼需要幫助。但是,你看我。我從小被教導去過一位紳士的生活、我說話算話、我禱告、上教堂、我上了牛津大學、拿了學位、我當上律師,最後當上法官。牧師,唯有神的恩典才能使我承認我和那個賊同樣都是罪人。神給我極多的恩典,饒恕我一切的驕傲和自欺,使我願意承認我在神的眼中,並不比那位被我判入獄的罪犯更好。」(James Hewett, Illustrations Unlimited 257)

回憶過去對以斯拉來說實在是痛苦的事。以斯拉對以色列人的心充滿了憐憫,沒有譴責或傲慢。他感受到以色列人的羞恥,也與以色列人同受羞恥,他不是「為」他們感到羞恥,或是「替」他們感到羞恥 (6節)。「蒙羞」(6節)是被恥辱的意思。第6節的原文記載是:「我抱愧蒙羞去向我的神抬頭仰臉。」中國人說:「我沒有臉去見你。」他不是生氣、憤怒或發洩,而是傷心、失望和悲痛。在他的心中沒有指責、控告和責備。在這段經文中,唯一的「發怒」的是神的發怒 (14節)。以斯拉的目的總是要邀請以色列人跟他一起祈禱、向神認罪和求饒恕。但以理喜歡用「我們」為主詞,去向神承認以色列的罪---「我們犯罪、(我們)作孽、(我們)行惡、(我們)叛逆、(我們)偏離你的誡命典章」(但9:5), 但是以斯拉喜歡用「我們的」這個代名詞---一共6次,從 6至7節:「我的神阿、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我們的罪惡』甚重、因『我們的罪孽』、『我們和君王』、『(我們)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殺害、擄掠、搶奪、臉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以斯拉撕裂衣服「和」外袍 (3節),這是罕見的情形,因為哀悼者通常只有撕裂衣服「或」外袍。然後他拔了頭髮和鬍鬚 (3節)。拔頭髮是還可以忍受的,但是拔頭髮以下的毛是很痛苦的。他感到驚懼、麻木和茫然,因為從上層人士到下層百姓都有犯罪的人。那些帶頭犯罪的人包括祭司、利未人(1節) ,以及首領和官長 (2節)。

神在舊約中命令以色列人從列國中分別出來成為祂的選民,並在以色列人中將利未人分別出來 (民3:45) 是有原因的:因為要使以色列「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20:24),以及利未人「便要歸我」(民 8:14)。列王記上 8:53 強調以色列是神的產業。當他們將自己的兒女和外邦人的通婚姻的時候,他們就是給了不屬於他們的產業而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做。哥林多前書 6:19~20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然而,神的命令不是有意排斥外國人,因為以賽亞書 56:3 中說:「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分別出來」是分開的意思,這裡的外邦人是已經與神聯合了。以色列歷史中二個最傑出的女士是外邦人---喇合和路得,這兩位都是彌賽亞耶穌的祖先 (太 1:5)。經文清楚地說明所反對的是「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1節) 和「違背你的命令、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14節)

不要毀掉現在你正自由享受的9:8 現在耶和華我們的神暫且施恩與我們、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我們的神好光照我們的眼目、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9:9 我們是奴僕、然而在受轄制之中、我們的神仍沒有丟棄我們、在波斯王眼前向我們施恩、叫我們復興、能重建我們神的殿、修其毀壞之處、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

不同信仰的結合關係是痛苦的。我的妻子和我曾經認識一位年輕時嫁給非基督徒的東南亞姊妹。雖然她的教會知道她的情況,但是他們仍然選她作執事,因為她熱心服事和關心教會。

然而,她的確有值得受責備的一面。她的丈夫從沒踏入教會一步。她其實是一個神秘的女士。雖然她的丈夫沒有阻止她事奉,但是沒有人看過她的丈夫。他從沒參加過教會的聚會或活動,而她的獨生子中學畢業後就離開教會了。問及她家人的狀況是一件千萬不可的事。她會發怒、換話題或曲解問題。

最諷刺的是她已經退休,而她的兒子即將成為美國公民,但是她不想移民到美國,即使她的丈夫很高興要跟孩子相聚。她跟我們說:「那裡沒有這裡方便。最主要的是,我無法繼續事奉。」在她心裡,她擔心在一個新的地方找不到便車去教會。

以斯拉把以色列人被擄七十年後的美好歸回(8節),比喻成神所賜的短暫時刻、一個小空間或一個短暫的片刻。以色列能繼續存活是一個神蹟。一個國家可以從戰敗或殖民中存活過來,但是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從被擄中存活下來。一個國家即使財寶被奪去、國王被羞辱、人民被折磨或監禁,仍然可以存活下來。但是沒有一個國家的國王被擄走、全國被掠奪、並且人民被殺或被擄,卻仍然可以存活下來而復國的。

從殖民主義之下逃生已經是個突破了,但是被擄之後還能復國,這就是神蹟了。以色列人「暫且」擁有一線希望 (8節)和一個良機,不是因為他們應該得到這些,而是因為出於神的恩典,暫時存留一些逃脫的人 (8節) 可以回到耶路撒冷,去重建聖殿和修復城牆 (9節) ,特別是在當時的被擄之地,第一代已經漸漸絕望、視力逐漸衰退、生命趨向凋零之時 (8節)。七十年的被擄,比起他們的罪孽和不信的歷史,仍然是短促和暫時的。

現代人對不同信仰的婚姻論點(也常是再婚人士的想法)是:「倘若我所做的是多麼壞,為什麼我還會有一個甜蜜的伴侶、可愛的小孩和一個好家庭呢?」這唯獨是神的恩典,而且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朋友!保羅在羅馬書6:1~2中說:「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

有句話說:「你若不能為你所擁有的來感恩,你也要為你所逃脫的來感恩。」「逃脫」一詞是以斯拉禱文中突出的字眼。以斯拉四次為以色列能從死裡復生和神蹟式的逃脫而感謝神。「逃脫」的原文字出現在8、13、14、15節,有時被翻譯成“逃脫的餘民”,有時是用“餘民”或“存活者”來取代。

以斯拉體認到以色列人所逃脫或躲掉的,是多麼大的懲罰或毀滅啊!下次再發生時,以色列人會足足十九個世紀分散和流浪到地極,從第一個世紀直到第20 世紀,從耶穌預言在70年耶路撒冷所發生的荒場(太23:37) 直到1948年才復國。

不要後悔將來你害怕去期望的9:10 我們的神阿、既是如此、我們還有甚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9:11 就是你藉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9:12 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喫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9:13 神阿、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9:14 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麼。9:15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因你是公義的、我們這剩下的人纔得逃脫、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一個魔術師正在加勒比海的遊輪上打工。因為船上每星期的觀眾都不同,所以魔術師可以一再表演同樣的魔術。可是有一個問題,就是:船長的鸚鵡每星期看了同樣表演之後,就知道魔術師的每個把戲。

一旦那隻鸚鵡知道以後,便在魔術表演的途中開始大叫:「看清楚,那是不同的帽子啊」、「注意,他把花藏在桌子下」、「嗨,為什麼全部紙牌都是『紅心』呢?」

魔術師很生氣,但是他沒辦法;畢竟,那是船長的鸚鵡。有一天遊輪發生意外而沈船。魔術師發現自己和鸚鵡正在同一塊木頭上,漂浮在海中。他們互相用憎恨的眼光瞪著對方,並沒有說一句話。他們這樣一天又過了一天。一個星期之後,鸚鵡說:「好吧,我放棄。到底船在哪裡?」

以色列不明白神的恩慈、饒恕和忍耐,是只為那些願意回頭、離開罪惡 (結 18:21,33:19) ,並且歸向上帝的人(何12:6,珥 2:13) 所預備的。以斯拉在禱告中四次承認以色列的「罪惡」(6,7,13「罪」, 15節) ,其中三次是他們的「罪孽」(6,7,15節「罪惡」) 和兩次聲明他們的「罪惡甚重」(7,13節「大罪」)。只有另外一段經文也記載四次的「罪惡」,那是一位先知警告北國關於上帝對他們的憤怒,因為以色列人奴役了他們的弟兄猶大國的人,連婦人和兒女一共二十萬人,當作戰利品 (代下 28:8,10,13)。

不同信仰的婚姻歷史是既麻煩又不樂觀的。「結親」(14節)一詞或是結合在一起,在聖經中是用來形容法律上的姻親關係:有21 次是描述岳父, 5 次是形容女婿,並且有一次是描述岳母。無論如何,以斯拉在12節中所提到不同信仰而有的姻親是包括了偶像、可憎之事和污穢。

「發怒」(14節) 這個獨特原文字的歷史其實並不長。這不是在聖經中出現276 次的一般「發怒」的字。這個「發怒」的字在聖經中僅僅出現 14 次,而且全部都是指神的「發怒」,其中10 次是形容「發怒」,而兩次則是極度的「發怒」。沒有任何的發怒可以跟神的「發怒」相比。一般的「發怒」是意味著「快速呼吸」,但是神的「發怒」意味著「沈重呼吸」!神的「發怒」使得摩西不能進入迦南地 (申 1:37,4:21 )、使得敬拜金牛犢的以色列人差點被滅絕 (申 9:8),並且神的「發怒」使得所羅門的王國造成分裂 (王上 11:9)。有兩次,神不只是因偶像而「發怒」,而是「甚是發怒」,差點要滅絕亞倫 (申 9:20),以及神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因為以色列國離棄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金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祂的怒氣 (王下 17 : 18 )。

結語:如果你的配偶不是一個基督徒,那麼你身肩重責大任。你第一個錯誤通常是無法參加聚會,然後你將放棄對你的配偶作見證,並且不再教養兒女敬畏神。通常這不是未信主配偶的錯,而是已信主配偶的軟弱。一個錯誤雖然已經存在,但是卻可以重寫。最無效的作法乃是任憑運氣、自我安慰,以為目前一切都還好。

英文版本:http://epreaching.blogspot.com/2006/12/prayer-warriors-pt-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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