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4, 2011

為了一些好人 (創 18)

為了一些好人 (創世記18:1-8,16-33)

有一次當我在神學院的聚會聽完一個講員的分享後,我就向圖書館借了這個講員所寫的一本很棒的書,這本書用了一個很奇怪的書名《我愛咖哩鄉》。作者嚴鳳山是一個來自香港的宣教士,他提到:經過十年在印度的努力,他只能帶領一個人歸主,這人原是錫克教徒,即使困難重重,還是不能打倒或消除神百姓心中那股火熱的心志。

嚴牧師想起有一年他參加了一個很特別的宣教營會,目的是為宣教工場預備新進的宣教士,並且評估新招募同工的素質。

那一年,有十二位准宣教士受訓。他們年齡不一,當中有一對是六十多歲才退休的夫婦,有很多年輕夫婦帶著孩子參加營會,還有一些是單身人士。他們的共通之處,就是喜歡選一些富挑戰性的宣教工場,有五個人選了蒙古,另外四人要去東歐,有六人想進入共產國家,有兩人到巴基斯坦,最令嚴鳯山開心的是有三人選了印度,也有一些人還沒作決定。 (嚴鳳山,我愛咖哩鄉,105 頁)

創世記第18章提到神親自造訪亞伯拉罕。之前,神至少五次向亞伯拉罕顯現,並向他說話 (創12:1,12:7,13:14,15:4,17:1)。這當中有話語、有溝通,但是我們不知道他們如何溝通?最常提到的是「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 耶和華對他說」(創12:1,13:14,15:4,15:7,15:9,15:13),經文有兩次說「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創12:7,17:1),有一次是「在異象中」(創15:1)。第12章則是神單方面說話,但第15章則是一個雙向的對話。本章則是耶和華親自來造訪亞伯拉罕,看看亞伯拉罕是否已經準備好成為多國之父。

如果你知道你的鄰居快要滅亡,你有什麼反應?您又如何回應這個失喪、又步入滅亡的世界?對於不敬虔、不知恥、又不悔改的罪人,你有什麼反應?

服務要周到 (Be Hospitable in Service)
18:1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裏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2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3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4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5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裏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吧。」6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做餅。」7亞伯拉罕又跑到牛裏,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8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創 18:1-8)

一個剛進入護理學院才二個月的學生,突然遇到教授給他抽考。這位認真的學生很順利地完成所有的考題,卻看到最後一題寫著:「請問校內負責打掃的婦人叫什麼名字?」

那學生心想:「這當然是個玩笑性的題目,我怎會知到她的名子?」這裡補充說明一下:這個學生曾經見過那位五十多歲、個子高、黑頭髮的婦人好幾次。因此他最後一題空白沒有作答,就把考卷交上了。課堂還未結束時,有個學生問教授:最後一題會算分嗎?教授回答說:「當然要計分,在你的職業生涯中,你會遇見許多人,每個人都很重要,都值得你注意和關心,即使你只是給他們一個微笑、或只打個招呼。」那學生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一堂課,而且知道負責打掃的婦人名叫多莉絲 (Doris)。

亞伯拉罕熱情款待神,後來所多瑪惡待神,這兩者成了明顯的對比。那時正是熱不可支 (1節),沙漠天氣更是炙熱如焚。亞伯拉罕一見這些陌生人,就立刻行動,何況他已猜測出他們的身份。他沒有等到他們提出要求,就俯伏在地,拿水給他們三人洗腳 (2節),又請他們在樹下歇息 (4節)。這位族長兩次稱自己為「你的僕人」(3,5節) ,同時選了上好的麵粉作餅 (6節),精挑細選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預備盛宴 (7節)。他並沒有與他們一起坐著吃,而是恭敬地站著伺候客人 (8節)。順便一提,這是「俯伏」一詞 (2節) 首次在聖經出現。

亞伯拉罕的行動頗為有趣又驚人,甚至神也欣賞。當天他跑了一段路,他不僅以「急忙」行動去迎接他們 (2節) 而是「跑」去他們身邊,在希伯來文、還有英文KJV, RSV 和 NASB譯本,都記載他不只急忙地從帳棚入口處,跑去迎接他們,他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 (7節) ─這兩個「急忙跑」,是同一個希伯來字。然而其他三個詞 ── 第6節的「急忙」,「速速」和第7節的「急忙」,都是同一個原文字,用來形容他事奉神的決心。因此,有兩個類似詞 一共出現5次,表示亞伯拉罕熱烈的渴望服事神,給神留下深刻的印象。(創18:3)

翻譯的複雜在於,第3節的「若」和「不要」和第4節的「容我拿」之後,本來有個「求祢 (na)」一詞。很少有人可以像亞伯拉罕那麼體貼,他選擇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 (7節) ,令人想像不到的是:這後來便成為利未記裡有關獻祭的要求 (利1:5,4:3,4:14,9:2,16:3,23:18);他選的牛犢又嫩又好,他用的配料「乳酪」(8節,新譯本) 也可以翻譯為「流奶」 (伯20:17)、「奶」(伯29:6)、「奶油」(箴30:33)。亞伯拉罕提供奶當作調料給他們,讓牛肉更容易消化。

感性要提昇 (Be Heightened in Sensibility)
18:16三人就從那裏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17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亞伯拉罕呢?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創 18:16-23)

有一個人婚姻出了問題,便去請教婚姻專家。那專家說:「你必須學習聆聽你妻子所說的話。」那人很用心地聽取專家的意見。過了一個月,他回來告訴那婚姻專家說他已經聽他太太所說的每一個字。那專家就笑著說:「那麼現在你回家聽她沒有說出的每一句話。」(Anthony de Mello)

什麼因素讓亞伯拉罕的熱情款待顯得更出色?那就是他對神高度的敏銳。他帳篷內的客人飯後稍事休息,緊接著就要告別,這時亞伯拉罕主動起身與他們同行 ( 16節),來送這三人上路,作為一個好的主人本該如此。然而,亞伯拉罕與他們同行是另有道理的,出於預感,他要看看他們往哪裡走。在此之前,他似乎注意到這些人有意無意地向多瑪觀看 (16節);如今他們突然掉頭 (22節),轉向所多瑪 (22節)。沒錯,他的擔心成真了。看來要警告他住在所多瑪的侄子羅得,為時晚矣。

希伯來文的「站在」主前 (22,27節),或 NIV的「standing」,只適用於3個特定的聖經人物,包括記載在耶利米15:1的摩西和撒母耳。但有點不同的是,亞伯拉罕不只是「站在」主面前,他「仍然」站在主前 (希伯來文裏有「更多」和「再次」兩個字)。這個字描述亞伯拉罕的代禱、毅力與堅持:「別讓神這麼快走」,「不要讓羅得就這樣滅亡」。

此外,「近前來」(23節)這個字首次在聖經亮相。「近前來」就是「靠近些」。要多靠近?近到足以顯出他嚴重關注,以面對面的交談,來得到充分地重視。20節經文並沒說清楚是三人自言自語,還是對亞伯拉罕說,因為沒有直接受詞。兩位創世紀的專家阿蘭‧羅斯《創造和祝福》和戈登‧溫漢姆《文字聖經評注》說:這是獨白、自述,所以亞伯拉罕很可能沒有聽見。但即便如此,亞伯拉罕還是採取了行動,要來澄清。

祈求要衷心 (Be Heartfelt in Supplication)
18:24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27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裏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裏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裏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18:24-33)
你對眼前發生的危機有何反應?

當危機來臨時,你會怎麼面對?

在一個跨教會的聚會中,有位秘書緊急地喊叫:「大樓著火了!」
衛理公會的會友在角落聚集祈禱。
「浸信會」會友大叫:「哪裡有水?」
貴格會 (Quakers) 信徒安靜地為著火災帶來的祝福而讚美神。
路德會會友在門上貼公告,宣布火的邪惡。
天主教傳遞盤子來收奉獻,以補償這次損失。
猶太人在門上貼上符號,希望火勢能夠越過。
基要主義者宣稱:「這是神的報復!」
聖公會會友排隊,遊行走出大堂。
基督教科學家斷定:「根本沒有火」。
長老教會選了一名主席,然後主席責成委員會調查,並提交一份報告。
最後那秘書找到滅火器,將火滅息。

亞伯拉罕想要挽救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決心,很值得欣賞。他敢於冒犯神,惹神發怒(27,30,31節),而且不避諱地來來回回六次向神提問、據理力爭、追問神 (24,28,29,30,31,32節),一再要求打折扣,由10-12% (由50到45人,由45到40人),到25% (由40到30人),然後再三分之一 (由30到20人),最後一次要求再減50% (20到10人)。總共,他的要求已高達80%,直到他也覺得尷尬,不好意思再要求下去。然而,神並不認為亞伯拉罕太傲慢、太過分或放肆。從神看來,亞伯拉罕很值得尊重,並非撒野無禮;他很理性,而不會荒謬;他很進取,卻不是魯莽。

事實上,如果亞伯拉罕沒有要求神,這反而會令神失望。他的求問,使他自己更理解神的屬性和心意。神開誠佈公地邀請亞伯拉罕去探究並讚賞祂神聖憐憫的真理。神不會因惡人而掃除義人,即使只剩下十人以下,甚至五個義人。祂終究毀滅了那城,而不是毀滅義人。有四人免死 ,那就是羅得、他的妻子和兩個女兒 (創19:16)。事實上,只有一個是義人,就是羅得,儘管他不明智。神比亞伯拉罕想像的還要更仁慈、更講理,祂為了一義人而憐憫一家人。

當亞伯拉罕來回與神討價還價,他沒有重複提及「審判全地的主」(25節) 那一句。他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神應許他作多國的父 (創17:4),而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18節)。亞伯拉罕干預似地請求神的協力。身為多國的父,他實在是為了全人類而呼籲,並不希望看見一人沉淪。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