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7, 2008

願你的旨意成就 (王上 8)「禱告勇士系列之二」

願你的旨意成就 (王上 8:22-54)
作者:葉福成
整理:陳智榮

一位牧師,決定不參加主日崇拜而到山裡去打獵。正當他在山路的轉彎處,就跟一頭大熊相撞。這位牧師蹣跚地向後退,滑出小徑,同那頭正在找食物的熊一起跌進山谷裡。最後,牧師撞進一塊大圓石頭的夾縫裡,他的來福槍只能朝向一個方向,並且折斷了雙腿。

當那隻熊走近時,這位牧師拼命地呼求:「主啊,我為自己所作的很感抱歉。請原諒我,拯救我!主啊,請讓那隻熊成為一個基督徒吧。」

突然間,那隻熊滑到牧師的腳邊站住,雙膝跪地,雙爪合緊說:「神啦,祝福我馬上要享用的食物。」

我們喜歡要求別人給我們「幫個忙」。從朋友、同事和熟人身上,我們常聽到他們問:「你可以幫我一個忙嗎?」更令人為難的是,有時候他們加上「特別」這個字眼:「你可以幫我一個“特別”的忙嗎?」--- 表示有更大的壓力是在被要求的人身上。有時,人們會斯文地說:「請幫我一個忙。」常常人們只是說:「幫個忙。」這樣做是現今既普遍又合理,也是自然的社交方式。

所羅門,可能是歷史上最有智慧的人,他絕不是害羞或不擅言詞的人,但是當他建造完成耶路撒冷的聖殿時,他沒有求神幫他一個忙或是把神當成私人幫忙銀行一樣。例如「我需要幫忙」或「你欠我一個人情」,或是「我有一個請求」,這些話從來沒有從他口中說出。當然,所羅門在原文裡說了 14 次的「垂聽」(王上 8:28,29,30,30,30,32,34,36,39,42,43,45,49,52),但是他沒要求神為他做一些超出神旨意外的任何事---任何無聊、牽強或不負責任的事。

神對大衛家是信實的8:22所羅門當著以色列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向天舉手說、8:23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天上地下沒有神可比你的.你向那盡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守約施慈愛.8:24 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現在應驗了.你親口應許、親手成就、正如今日一樣。8:25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你所應許你僕人我父大衛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在我面前行事像你所行的一樣、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現在求你應驗這話。8:26 以色列的神阿、求你成就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

有一天,有兩個水桶碰巧在一口水井旁見了面。一個水桶的臉上有燦爛的笑容,另一個卻是愁眉苦臉。開心的水桶問:「你為什麼愁眉不展呢?」那悲傷的水桶埋怨說:「唉,當我離開水井的時候,無論裝了多麼滿的水,我總是空空的回來。」

悲傷的水桶反問說:「你又為什麼笑口常開呢?」開心的水桶很高興地回答說:「當我回到水井的時候,無論是多麼的空,我總是滿滿的離開。」

有人說:「成功是在於得到你想要的東西。幸福是喜愛你所得到的。」(H. Jackson Brown)

許多人花不少時間禱告,去向神要求他們想要的東西,反而花較少的時間向神感謝已有的東西。我們要求無數的東西、更多的財富、世上的一切,可是禱告不是在貪圖物質的擁有或是在巴結神,禱告乃是抓住神的應許,並且數算你得到的恩典。

在所羅門的禱告中,他首先正確地對這位以色列的神表示他的感謝。所羅門不敢自稱是個虔誠、能幹或是應得獎賞的人。他承認他是托他父親的福,又沾了父親的光,而不是自己的功勞或價值。神向所羅門施慈愛,因為他父親是個「盡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23節)。所羅門只是宣告神對他父親的應許就足夠了,就是正直地行在神面前了。

在所羅門話語中的感恩態度,正是他前兩次禱告的引言。當他第一次向神禱告時,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王上 3:6) 在他第二次禱告的引言中,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親口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王上 8:15 )

所羅門,這位全世界最有智慧的人,知道神恩待他是由於一個理由,不是因他擁有智慧、學歷或知識。請留意他還沒有獲得神所賜的智慧 (王上 3:12 ) 之前,他就先感謝神的恩典 (王上 3:6) 了。

所羅門所有的智慧、卓越和權力的來源不是什麼大秘密:是神實踐祂的話、持守祂的應許、祂的諾言和祂協定中屬於祂的部份。原文的研究更精彩:「應許」這個動詞,或希伯來文中「說」的這個字,在本章中一共出現七次(15,20,20,24,24,25,26節) ,而「守」這個字則出現四次 (23,24,25,25節) 。神為所羅門所作的一切都是成全「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24節)。「我父」在本章中很驚訝地出現了七次 (15,17,18,20,24,25,26節),而「你僕人大衛」則出現了三次 (24,25,26節)。

所羅門知道神會保守他的國位和他家族的統治,只要他們謹慎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行事像他們父親所行的一樣 (25節)。神對所羅門和他一家守約,只要他們敬畏祂、尊榮祂和事奉祂。

神對他的百姓是寬容的
8:28惟求耶和華我的神垂顧僕人的禱告祈求、俯聽僕人今日在你面前的祈禱呼籲.8:29 願你晝夜看顧這殿、就是你應許立為你名的居所.求你垂聽僕人向此處禱告的話。8:30 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8:31 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叫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8:32 求你在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8:33 你的民以色列若得罪你、敗在仇敵面前、又歸向你、承認你的名、在這殿裡祈求禱告.8:34 求你在天上垂聽、赦免你民以色列的罪、使他們歸回你賜給他們列祖之地。(王上8:29-34)

有一個人,因射殺並吃了一隻瀕危的禿鷹而被一個巡邏騎兵逮捕,然後被戴上手銬、關入牢中,又被帶到法庭去。當他被審的那一天,法官警告那人應該被監禁,除非他有一個很好的藉口,並且法官問他是否知道吃了禿鷹是觸犯聯邦法律。

那人強烈地辯護,並嚎啕大哭說:「我和我的小孩在森林裏迷失了。我們太餓並且二個星期沒有吃過任何東西。我並不想殺那隻禿鷹,但是我必須給小孩一些東西吃。」法官宣判休息去分析那人的口供。當回來時,法官問那人:「這是一次單獨的事件嗎?如果你保證不再殺死任何瀕危動物,我會給你一個警告就放你走。」

那人發誓那是他第一次的經驗,並保證不會再犯。然後法官宣佈:「由於你是在極端的情勢之下,並沒有故意要殺禿鷹,本庭就釋放你。」當那人要離開法庭時,法官隨口問:「我只是好奇,禿鷹的味道是怎樣的?」那人毫不遲疑地回答:「這很難描述,那味道好像介於加州兀鷲和斑梟之間的味道。」(Adapted from Los Angeles Times 6/15/94)(譯者註:這兩種鳥類都是禁止獵殺的瀕危動物)。

在所羅門的禱告中,希伯來文的「祈禱」一詞出現七次 (28,30,38, 45,49,52, 52節),超過任何聖經人物的禱告所用的次數。雖然所羅門祈求神的憐憫,但是他沒有要求神網開一面,而閉眼不要計較百姓的罪。其實,他要求神一旦百姓認罪悔過,就饒恕他們的罪。「赦免」一詞出現五次 (30,34,36, 39, 50節) ,而每次出現的後面都是百姓的悔改或回轉:「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30節),「你的民以色列若得罪你、敗在仇敵面前、又『歸向』你」(33節),「他們若向此處『禱告、承認』你的名、離開他們的罪」(35節),「你的民以色列、或是眾人、或是一人、『自覺』有罪」(38節),「他們若在擄到之地、『盡心盡性歸服』你」(48節)。

所羅門沒有向神要求一張空白支票、一頓免費午餐或一個對人不公的利己好處。他沒有一直糾纏神為祂的選民降低祂的標準。從第33節開始,希伯來文的「歸」出現六次 (33,34,35,47,47,48節),「求」出現三次(33,47,59節),「承認你的名」出現兩次 (33, 35節),和「盡心」 (23,48)」。當百姓真心悔改、衷心認罪、轉向真神之時,所羅門呼籲神、求神寬恕他們,但是當百姓虛情假意、瞭草隨便或假冒偽善之時,他沒有要求神饒恕他們。

所羅門禱告無論以色列的罪多麼醜惡、敵人多麼眾多,並且土地多麼荒蕪,神會垂聽一個悔改的靈、一顆懺悔的心,以及一個回轉的人的禱告。

神對所有的人是公平的
8:41 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名從遠方而來、8:42 (他們聽人論說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向這殿禱告、8:43 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王上8:41-43)
有一個商店在窗戶上放了一個招牌,上面寫著:「招聘。需會打字、懂電腦和雙語。我們是一家機會均等的公司。」

不久之後,一隻狗走進經理的辦公室,跳上他的椅子,並且看著經理。那位辦公室經理看著那隻意志堅定的狗,驚訝地說:「我不可以聘用你。招牌上說你必須會打字才行。」

那隻狗跳下來,便去了打字機,接著打出一封標準的信。他拿了打好的信就走向經理,把信交給他,然後又跳上那椅子。經理大吃一驚,不過他告訴那隻狗:「招牌上說你必須懂電腦才行。」那隻狗又在電腦上執行了一個完美無缺的電腦程式。

這時,那經理真的目瞪口呆了!他看著那隻狗說:「我知道你是一條超聰明的狗,並且有一些有趣的能力。然而,我還是不能給你這份工作。」那隻狗跳下來,把他的爪子放在標誌上那句『機會均等的公司』的字上。經理說:「沒錯,但是標誌上也說你必須是會雙語才行。」那狗冷靜地看著那經理,終於開口說:「喵~!」

所羅門也祈求神的榮耀和公義能彰顯和展現給全世界的人,包括外邦人、移民和未信的人。所羅門不僅僅是聖經中第一個人支持、維護和闡明摩西律法中外邦人的權利,而且他也是聖經中第一個為外邦人祈求和代禱的人。這不足為奇,因為他的曾祖母正是摩押女子路得 (得 1:22,2:2,6,21,4:5,10, 17 )。

所羅門所用的「外邦人」(41節) 的原文字,是路得在波阿斯面前對自己地位的自稱(得 2:10 )。與預期相反地,原來外邦人在以色列當中總是有成功的平等機會。雖然猶太人借錢給外邦人可以拿利息(申 23:20),並且不需要每七年後取消外邦人的債務 (申15:3),即便如此,他們也不該歧視外邦人。

神有理由要提醒以色列人不許虐待或壓迫在他們中間的外邦人。在律法書中,神有五次強調他們不可欺壓寄居的人,「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出22:21,23:9,利19:33,申10:19,23:7)。在聖經中,「寄居的人」或陌生人的原文字是一個可敬配的、憐憫的和良善的字眼。以色列人必須愛寄居的外人如同愛他們自己一樣(利19:34)。神是憐愛寄居的人、賜給他衣食的神 (申 10:18)。在摩西律法中,神甚至明令以色列人給城裡寄居的客旅守安息日的權利 (出20:10,23:12,利16:29,申5:14)。寄居的人有權力和機會獻上供物、許願或燔祭 (利22:18) 或守逾越節 (民 9:14) 。其他還有給寄居的人的社會福利,包括: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人(利19:10,23:22)和每逢三年、將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寄居的人 (申26:12)。律法指定不管是寄居的人或是本地人,都是同歸一例 (利24:22,民15:15,申1:16)。最嚴重干犯外邦人的罪乃是佔外邦人的便宜、不為外邦人申張正義、欺負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人(申24:14,17,27:19),而犯這種罪是會被神咒詛的(申 27:19)。

結語:禱告不是要求神降低自己到我們的水平,而是使自己走到神的標準。神不會妥協或違反祂的原則,而是我們必須順服神的旨意和遵守祂的話語。不幸的是,我們太常把我們的神降格、削弱或貶低到我們的地步。禱告不是要求神來符合我們的要求,而是將我們自己委身於祂的旨意。神阿,願你的旨意成就!

英文版本:http://epreaching.blogspot.com/2006/12/prayer-warriors-pt-2_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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